本品含盐酸吗啡(C17H19NO3·HCl·3H2O)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鉴别】取本品,除去包衣,研细,取细粉适量(约相当于盐酸吗啡20mg),置乳钵中,加水10ml,研磨使盐酸吗啡溶解,滤过,滤液蒸干,残渣照盐酸吗啡项下的鉴别(1)、(2)、(3)、(5)项试验,显相同的反应。 【检查】含量均匀度 取本品1片,置乳钵中,加水适量,研磨使盐酸吗啡溶解,转移至100ml(10mg规格)、250ml(30mg规格)或500ml(60mg规格)量瓶中,用水分次洗涤乳钵,洗液并入量瓶中,充分振摇,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膜滤过,取续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测定含量,应符合规定(通则0941)。 溶出度 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一法)测定。 溶出条件 以水500ml为溶岀介质,转速为每分钟50转,依法操作,经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5小时、6小时时分别取溶出液2ml,并即时在溶出杯中补充相同温度、相同体积的溶出介质。 供试品溶液 分别取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5小时、6小时时的溶出液,用0.45μm滤膜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品溶液 精密量取含量测定项下的对照品溶液适量,分别加流动相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02mg(10mg规格)、0.05mg(30mg规格)、0.1mg(60mg规格)的溶液。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含量测定项下。 测定法 见含量测定项下。计算每片在不同时间的溶出量。 限度每 片在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5小时和6小时时的溶出量应分别为标示量的25%~45%、40%~60%、55%~75%、65%~85%、70%~90%和80%以上,均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片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1)。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1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盐酸吗啡35mg),置250ml量瓶中,加水适量,充分振摇使盐酸吗啡溶解,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膜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品溶液 取吗啡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mg的溶液。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0.05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1:4)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0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 理论板数按吗啡峰计算不低于1000。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结果乘以1.317,即得供试品中C17H19NO3·HCl·3H2O的含量。 【类别】【贮藏】同盐酸吗啡。 【规格】(l)10mg (2)30mg (3)60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