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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昂丹司琼 |
药品注册名: |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71 |
生产企业名称: |
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止吐药。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静脉、肌内注射给药。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
1、放、化疗所致呕吐
(1)成人:
①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②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③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④对于高剂量顺铂可于化疗前静脉加注20mg地塞米松磷酸钠,可加强昂丹司琼对高度催吐化疗引致呕吐的疗效。
(2)儿童:
化疗前静脉注射以5mg/m2(按体表面积)的剂量,化疗12小时后,继续口服给药,每次4mg,每日两次,连服5天。
(3)老年患者:
老年人由于代谢减慢,消除半衰期延长(5小时),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65%),但无临床意义。65岁以上的用药疗程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青年人的一样,无需调整剂量及用药途径。
2、术后的恶心和呕吐
(1)成人: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的同时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本品4mg,对于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4mg。
(2)儿童:
为了预防接受全身麻醉手术的儿童患者出现术后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前、期间或之后用本品以0.1mg/kg的剂量或最大剂量4mg,缓慢静脉注射。对于儿童患者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用本品0.1mg/kg或最大4mg的剂量缓慢静脉注射。
(3)老年患者:
给药剂量、途径及时间间隔参照成人用法。 |
药品规格: |
2ml:4mg |
注册规格: |
2ml:4mg |
药品剂型: |
注射液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安瓿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支 |
最小制剂单位: |
支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57910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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