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唑来膦酸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唑来膦酸 |
药品注册名: |
唑来膦酸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996 |
生产企业名称: |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与标准抗肿瘤药物治疗合用,用于治疗实体肿瘤骨转移患者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骨骼损害。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HCM)。 |
有效期: |
12 |
用法用量: |
成人和老年人
推荐剂量为4mg。通过输液管以恒定速度进行不少于15分钟静脉输注(见[注意事项])。
对于HCM患者(白蛋白校正的血清钙≥3.0mmol/L或12mg/dl),应接受单次输注。有关高钙血症的再次治疗经验有限。再次治疗必须与前一次至少间隔7~10天,同时治疗前应检测血肌酐水平。
给药前必须检查患者的水化状态,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进行给药。
对骨转移和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应每隔3~4周给予本品。此外,患者应每天口服500mg钙和400IU维生素D。
肾功能不全
HCM
对于合并有严重肾功损害的HCM患者,需进行风险利益比的评估之后才可以考虑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在以前的临床试验中,血清肌酐>400μmol/L或>4.5mg/dl的患者是被排除在外的;对于血清肌酐<400μmol/L或<4.5mg/dl的HCM患者,不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已发生骨转移的患者
对于多发性骨髓瘤和已发生了骨转移的实体瘤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需检测患者的血清肌酐浓度和肌酐清除率(CrCl)。CrCl值是使用Cockcroft-Gault公式从血清肌酐浓度值计算出来的。在使用唑来膦酸进行治疗之前,若患者已经出现了严重肾功能不全症状(其CrCl<30ml/min),此时,建议不要使用唑来膦酸进行治疗。在唑来膦酸的临床试验中,血清肌酐>265μmol/L或3.0mg/dl的患者是被排除在外的。
在使用唑来膦酸进行治疗之前,若骨转移患者已经出现了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症状(CrCl=30~60ml/min),此时,建议按照以下剂量给予唑来膦酸(见[注意事项]):
CrCl>60ml/min:4.0mg;CrCl=50~60ml/min:3.5mg;CrCl=40~49ml/min:3.3mg;CrCl=30~39ml/min:3.0mg。
此剂量是根据假设AUC目标值为0.66(mg?h/L)(CrCl=75ml/min)而进行计算的。使用这种减少剂量的用药方法,其目的是希望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能够达到与肌酐清除率为75ml/min患者一样的AUC值。
从开始用药治疗之后,在每次给予本品之前,均应对患者的血清肌酐浓度进行测定。一旦发现患者的肾功能出现恶化的情况,则需要停止用药。在临床试验中,对于肾功能恶化的定义如下:
血清肌酐浓度从基线正常值(<1.4mg/dl)升至≥0.5mg/dl的患者;以及血清肌酐浓度从基线异常值(>1.4mg/dl)升至≥1.0mg/dl的患者。
临床研究中,只有当肌酐水平恢复到基线值10%范围内时才继续本品的治疗(见[注意事项])。重新使用唑来膦酸的剂量应当是以前治疗中断时使用的剂量。
肝功能不全者
由于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的使用经验有限,因此,对于此类患者没有特别的建议。
儿童用药
尚未确认本品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药品规格: |
100ml:4mg(按C5H10N2O7P2计) |
注册规格: |
100ml:4mg(按C5H10N2O7P2计)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药用环烯烃聚合体瓶、注射液用覆聚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共聚物膜氯化丁基橡胶塞、输液瓶用铝塑组合盖。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瓶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277400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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