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拉氧头孢钠的无菌粉末或无菌冻干品。按平均装量计算,含拉氧头孢(C20H20N6O9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的粉末或块状物;无臭,有引湿性。 【鉴别】取本品,照拉氧头孢钠项下的鉴别(2)或(3)、(4).(6)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检查】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份,按标示量分别加水制成每1ml中约含0.1g的溶液,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7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拉氧头孢1.0mg的溶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拉氧头孢钠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之和的4倍(4.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之和的7倍(7.0%),小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和0.05倍的峰忽略不计。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5.0%(无菌粉末)或2.0%(无菌冻干品)。 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按标示量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标示量为1.0g以下的折算为每1g样品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标示量为1.0g以上(包括1.0g)每个供试品容器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 酸度、异构体、细菌内毒素与无菌 照拉氧头孢钠项下的方法检查,均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适量(约相当于拉氧头孢25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拉氧头孢钠含量测定项下。 【类别】同拉氧头孢钠。 【规格】按C20H20N6O9S计(1)0.25g(2)0.5g(3)1.0g 【贮藏】遮光,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