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头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计)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性状】 本品为细小颗粒或粉末;气芳香。 【鉴别】 取本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计)2mg的溶液,滤过,取续滤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头孢克洛项下的鉴别(1)或(2)项试验,应显相同的结果。 【检查】 酸度 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计)25mg的混悬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3.0~5.0。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计0.5g),置100ml量瓶中,加0.27%磷酸二氢钠溶液(pH 2.5)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0.27%磷酸二氢钠溶液(pH 2.5)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头孢克洛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2.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3.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1倍的峰忽略不计。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2.0%。 溶出度 (除多剂量包装外)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二法)测定。 溶出条件 以水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50转,依法操作,经30分钟时取样。 供试品溶液 取溶出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计)0.1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头孢克洛对照品适量,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含量测定项下。 测定法 见含量测定项下。计算每袋的溶出量。 限度 标示量的80%,应符合规定。 其他 除沉降体积比(单剂量包装)外,其他应符合口服混悬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23)。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计0.1g),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计)0.2mg的溶液(必要时可超声处理),摇匀,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头孢克洛含量测定项下。 【类别】 同头孢克洛。 【规格】 按C15H14ClN3O4S计 (1)0.125g (2)0.25g (3)0.375g (4)0.75g (5)1.5g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