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系用炭疽芽孢杆菌的弱毒菌株经培养、收集菌体后稀释制成的活菌悬液。用于预防炭疽。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炭疽疫苗生产车间必须与其他生物制品生产车间及实验室分开。所需设备及器具均须单独设置并专用。 2 制造 2.1 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及质量控制”的有关规定。 2.1.1 名称及来源 采用无荚膜、水肿型具有一定残余毒力的炭疽芽孢杆菌弱毒菌株CMCC 63001(A16R)。 2.1.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及质量控制”的有关规定。 2.1.3 种子批的传代 工作种子批菌种启开后至疫苗生产,传代应不超过3代。 2.1.4 种子批的检定 每3~5年应对菌种培养特性、残余毒力、特异性毒性及免疫力进行全面检定。生产前应检查菌形、培养特性及噬菌体特异性。 2.1.4.1 培养特性 在牛肉消化液琼脂或其他适宜固体培养基上生长,菌落为灰白色、不透明、呈卷发状。液体培养呈絮状发育,在血清培养基上不形成荚膜,无动力。 2.1.4.2 染色镜检 应为革兰氏阳性大杆菌,呈链状排列,可形成芽孢。 2.1.4.3 生化反应 能发酵葡萄糖、麦芽糖、蔗糖,不分解水杨苷(通则3605)。 2.1.4.4 残余毒力试验 用体重350~400g豚鼠5只,各皮下注射含菌5.0×107/ml的菌悬液1ml。另用体重18~20g小鼠5只,各皮下注射含菌5.0×107/ml的菌悬液0.1ml。观察10天,可有特异死亡,但脏器涂片应仅找到无荚膜的本菌。应有部分动物出现水肿,若全部动物不出现水肿,应复试,复试仍无水肿,菌种不得用于生产。 2.1.4.5 特异性毒性试验 用体重2.0~2.5kg家兔10只,各皮下注射含菌2.5×108/ml的菌悬液1ml,观察10天,在注射部位可出现水肿,全部动物应存活。如有死亡,应用同数量动物复试,复试仍有死亡,菌种不得用于生产。 2.1.4.6 免疫力试验 用体重2.0~2.5kg家兔10只,各皮下注射含菌2.5×108/ml的菌悬液1ml,于注射后18~20天,用炭疽毒菌攻击,各皮下注射20MLD。同时用同体重的家兔3只,各皮下注射1MLD毒菌作为对照。观察10天,对照动物应全部死亡,试验组保护率60%为合格。 2.1.4.7 噬菌体特异性试验 用平皿法检查,接种菌液后,加入工作浓度的炭疽噬菌体1滴,置33~34℃培养后,在滴噬菌体处应无本菌生长。 2.1.5 种子批的保存 种子批应冻干保存于8℃及以下。 2.2 原液 2.2.1 生产用种子 将工作种子批启开后,接种于经批准的培养基培养,经检查为纯菌者,保存于2~8℃,2周内使用。 2.2.2 生产用培养基 采用牛肉汁琼脂(pH7.2~7.4)或经批准的其他培养基。 2.2.3 接种和培养 将生产用种子移种于生产用培养基中培养,检查其生长特性、菌形及纯度,应符合2.1.4.1~2.1.4.2项要求。 经检查合格的种子培养物,接种于牛肉消化液琼脂,置33~34℃培养。成熟的典型芽孢应达80%以上,无杂菌者可采集。 2.2.4 收获 将培养物刮入50%甘油溶液内,振摇使成均匀悬液,即为收获液。每瓶取样做纯菌检查(通则1101),生长物做涂片镜检,应符合炭疽芽孢杆菌CMCC 63001(A16R)株特征,不得有杂菌。合格者合并制成原液。收获液和原液置2~8℃保存。 2.2.5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 半成品 2.3.1 配制 用灭菌的50%甘油溶液将原液稀释成每1ml含菌4.0×109。 2.3.2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 成品 2.4.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 2.4.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 2.4.3 规格 每瓶0.25ml(5次人用剂量)含菌1.0×109,0.5ml(10次人用剂量)含菌2.0×109,1ml(20次人用剂量)含菌4.0×109。每1次人用剂量含活菌数应不低于8.0×107。 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 3 检定 3.1 原液检定 3.1.1 纯菌检查 按通则1101方法做纯菌检查,生长物做涂片镜检,应符合炭疽芽孢杆菌CMCC 63001(A16R)株特征,不得有杂菌。 3.1.2 浓度测定 用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分发的浓度测定用参考品,以分光光度法或其他方法测定原液浓度。 3.2 半成品检定 纯菌检查 按3.1.1项进行。 3.3 成品检定 3.3.1 鉴别试验 按2.1.4.7项进行。 3.3.2 物理检查 3.3.2.1 外观 应为灰白色均匀悬液,无摇不散的菌块及异物。 3.3.2.2 装量 依法检查(通则0102),应不低于标示量。 3.3.3 纯菌检查 3.3.3.1 按3.1.1项进行。 3.3.3.2 噬菌体裂解试验 开启一支待检疫苗,取疫苗菌液120μl与120μl炭疽噬菌体在1.5ml EP管中混合,接种2个营养琼脂培养基平皿,每个平皿接种100μl。用L型玻璃棒均匀涂抹后分别置20~25℃、30~35℃培养观察16~24小时,无杂菌生长判为合格。 3.3.4 浓度测定 用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分发的浓度测定用参考品,以分光光度法测定浓度,应为每1ml含菌3.2×109~4.8×109。 3.3.5 活菌数测定 取本品3瓶,混匀并稀释至菌数为5.0×102/ml,接种5个平皿,每个平皿接种0.1ml。均匀涂抹后置35~37℃培养24小时,每1次人用剂量含活菌数应不低于8.0×107。 3.3.6 效力测定 取每5批疫苗中的首批按2.1.4.6项进行效力测定。 3.3.7 特异性毒性检查 用体重2.0~2.5kg家兔5只,各皮下注射含菌2.5×108/ml的菌悬液1ml,观察10天,注射部位可有水肿,动物应全部存活。如有死亡,应用加倍量动物复试。如仍有死亡,判为不合格。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24个月。 5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