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中国药典》2020年版

 

注射用人干扰素

    药品名称: 注射用人干扰素γ
    版本: 2020年版
    来源: 三部
    分类: Ⅱ 治疗类
    内容:

    MQDPYVKEAE NLKKYFNAGH SDVADNGTLF LGILKNWKEE

    SDRKIMQSQI VSFYFKLFKN FKDDQSIQKS VETIKEDMNV

    KFFNSNKKKR DDFEKLTNYS VTDLNVQRKA IHELIQVMAE

    LSPAAKTGKR KRSQMLFRGR RASQ

    C751H1196O222N212S5 Mr 16907.14 Da

    (无Met)C746H1187O221N211S4 Mr 16775.95 Da

    本品系由高效表达人干扰素γ基因的大肠埃希菌,经发酵、分离和高度纯化后获得的人干扰素γ冻干制成。含适宜稳定剂,不含抑菌剂和抗生素。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 制造

    2.1 工程菌菌种

    2.1.1 名称及来源

    人干扰素γ工程菌株系由带有人干扰素γ基因的重组质粒转化的大肠埃希菌菌株。

    2.1.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及质量控制”的规定。

    2.1.3 菌种检定

    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的菌种应进行以下各项全面检定。

    2.1.3.1 划种LB琼脂平板

    应呈典型大肠埃希菌集落形态,无其他杂菌生长。

    2.1.3.2 染色镜检

    应为典型的革兰氏阴性杆菌。

    2.1.3.3 对抗生素的抗性

    应与原始菌种相符。

    2.1.3.4 电镜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应为典型大肠埃希菌形态,无支原体、病毒样颗粒及其他微生物污染。

    2.1.3.5 生化反应

    应符合大肠埃希菌生化反应特性。

    2.1.3.6 干扰素表达量

    在摇床中培养,应不低于原始菌种的表达量。

    2.1.3.7 表达的干扰素型别

    应用抗γ型干扰素血清做中和试验,证明型别无误。

    2.1.3.8 质粒检查

    该质粒的酶切图谱应与原始重组质粒的相符。

    2.1.3.9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应与批准的序列相符。

    2.2 原液

    2.2.1 种子液制备

    将检定合格的工作种子批菌种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可含适量抗生素)中培养。

    2.2.2 发酵用培养基

    采用适宜的不含抗生素的培养基。

    2.2.3 种子液接种及发酵培养

    2.2.3.1 在灭菌培养基中接种适量种子液。

    2.2.3.2 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发酵,应根据经批准的发酵工艺进行,并确定相应的发酵条件,如温度、pH值、溶解氧、补料、发酵时间等。发酵液应定期进行质粒丢失率检查(通则3406)。

    2.2.4 发酵液处理

    用适宜的方法收集、处理菌体。

    2.2.5 初步纯化

    采用经批准的纯化工艺进行初步纯化,使其纯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2.2.6 高度纯化

    经初步纯化后,采用经批准的纯化工艺进行高度纯化,使其达到3.1项要求,加入适宜稳定剂,除菌过滤后即为人干扰素γ原液。如需存放,应规定时间和温度。

    2.2.7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 半成品

    2.3.1 配制与除菌

    按经批准的配方配制稀释液。配制后应立即用于稀释。

    将原液用稀释液稀释至所需浓度,除菌过滤后即为半成品,保存于2~8℃。

    2.3.2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 成品

    2.4.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

    2.4.2 分装及冻干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与通则0102有关规定。

    2.4.3 规格

    100万IU/瓶;200万IU/瓶

    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与通则0102有关规定。

    3 检定

    3.1 原液检定

    3.1.1 生物学活性

    依法测定(通则3523)。

    3.1.2 蛋白质含量

    依法测定(通则0731第二法)。

    3.1.3 比活性

    为生物学活性与蛋白质含量之比,每1mg蛋白质应不低于1.5×107IU。

    3.1.4 纯度

    3.1.4.1 电泳法

    依法测定(通则0541第五法)。用非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的胶浓度为15%,加样量应不低于10μg(考马斯亮蓝R250染色法)或5μg(银染法)。经扫描仪扫描,纯度应不低于95.0%(包括单体和二聚体)。

    3.1.4.2 高效液相色谱法

    依法测定(通则0512)。色谱柱以适合分离分子质量为5~60kD蛋白质的色谱用凝胶为填充剂;流动相为0.1mol/L磷酸盐-0.1mol/L氯化钠缓冲液,pH7.0;上样量应不低于20μg,在波长280nm处检测。以干扰素色谱峰计算的理论板数应不低于1000。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干扰素主峰(包括单体和二聚体)面积应不低于总面积的95.0%。

    3.1.5 分子量

    依法测定(通则0541第五法)。用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的胶浓度为15%,加样量应不低于1.0μg,制品的分子质量应为16.8kD±1.7kD。

    3.1.6 外源性DNA残留量

    每1支/瓶应不高于10ng(通则3407)。

    3.1.7 宿主菌蛋白质残留量

    应不高于蛋白质总量的0.10%(通则3412)。

    3.1.8 残余抗生素活性

    依法测定(通则3408),不应有残余氨苄西林或其他抗生素活性。

    3.1.9 细菌内毒素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00万IU应小于10EU。

    3.1.10 等电点

    主区带应为8.1~9.1,且供试品的等电点图谱应与对照品的一致(通则0541第六法)。

    3.1.11 紫外光谱

    用水或0.85%~0.90%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稀释至100~500μg/ml,在光路1cm、波长230~360nm下进行扫描,最大吸收峰波长应为280nm±3nm(通则0401)。

    3.1.12 肽图

    依法测定(通则3405),应与对照品图形一致。

    3.1.13 N端氨基酸序列(至少每年测定1次)

    用氨基酸序列分析仪测定,N端序列应为:

    (Met)-Gln-Asp-Pro-Tyr-Val-Lys-Glu-Ala-Glu-Asn-Leu-Lys-Lys-Tyr-Phe。

    3.2 半成品检定

    3.2.1 细菌内毒素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00万IU应小于10EU。

    3.2.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

    3.3 成品检定

    除水分测定、装量差异检查外,应按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后进行其余各项检定。

    3.3.1 鉴别试验

    按免疫印迹法(通则3401)或免疫斑点法(通则3402)测定,应为阳性。

    3.3.2 物理检查

    3.3.2.1 外观

    应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按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后应迅速复溶为澄明液体。

    3.3.2.2 可见异物

    依法检查(通则0904),应符合规定。

    3.3.2.3 装量差异

    依法检查(通则0102),应符合规定。

    3.3.3 化学检定

    3.3.3.1 水分

    应不高于3.0%(通则0832)。

    3.3.3.2 pH值

    应为6.5~7.5(通则0631)。

    3.3.3.3 渗透压摩尔浓度

    依法测定(通则0632),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3.3.4 生物学活性

    应为标示量的80%~150%(通则3523)。

    3.3.5 残余抗生素活性

    依法测定(通则3408),不应有残余氨苄西林或其他抗生素活性。

    3.3.6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

    3.3.7 细菌内毒素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支/瓶应小于10EU。

    3.3.8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41小鼠试验法),应符合规定。

    4 稀释剂

    稀释剂应为灭菌注射用水,稀释剂的生产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灭菌注射用水应符合本版药典(二部)的相关要求。

    5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6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招商信息

其它药品推荐

相关资讯

    刚刚,国务院公布医改新举措!
    国务院最新发文,医疗改革放管服措施继续深化,关系到每一个人。月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医疗方面,《方案》提出多项放管服措施,并在放宽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全覆盖《方案》提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对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自去年年底焦点访谈曝光骗保事件以
    2019/8/14 9:03:50

    刚刚,国务院公布医改新举措!

    【热点关注】一致性评价带来的医药格局变化
    一致性评价率先在口服制剂领域开展,作为上游研发领域的规范化举措,对于下游企业营销和市场运作以及行业格局分布会带来哪些影响和变化巨头企业原研企业新产品利好,老企业老产品利空一向重视研发投入的巨头企业,有些之前就已通过欧盟认证,实现产品外销。对于借助一致性评价的壁垒优势,锁定市场霸主地位更加雄心勃勃,为此投掷的几百万几千万元花费,对这些巨头企业来说,也更容易消化和实现正向回报。医药政策连年吃紧,各项投入不断上涨,药品销售价格却不断遭遇重挫,也有为数众多的企业为这笔不小的开销一筹莫展,新企业小企业老企
    2016/4/12 9:08:20

    【热点关注】一致性评价带来的医药格局变化

    江苏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据网站讯年月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京市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回顾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监管工作任务。局长胡晓抒出席会议。胡晓抒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和体会肩负责任的重大和任务的艰巨,应当有为党分忧为民尽责兢兢业业做好工作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看到并善于发挥分级管理体制所具有的优势,努力在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上有更大作为,努力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上找到更有效的办法
    2010/8/30 11:57:56

    江苏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互联网医疗两大核心办法将年底前出台 约束“野蛮生长”
    月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文件在年底前出台。《通知》还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年底前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年的月份,市场上曾流传出一份由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下称“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征求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
    2018/8/16 10:52:49

    互联网医疗两大核心办法将年底前出台 约束“野蛮生长”

    了解脂肪堆积情况,有针对性减肥
    很多人对自己的体型都非常在意,尤其是爱美的女性,她们更想拥有完美的身材,所以减肥潮有升无减。其实减肥应该先了解脂肪的堆积情况,有针对性减肥减肥,这样才能实现更好的效果。脂肪组织虽然遍及全身,但各个系统的脂肪含量却有着巨大的区别,某些部位更容易囤积脂肪,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易胖部位,这些部位包括内脏皮下腹部腿部上臂臀部腰部背部等。臀部和大腿易胖的体型我们称为梨形身材,而腹部易胖者则为苹果形身材,这两种身材也是最为常见的。对于很多人来说脂肪囤积的部位有很大差别,所以减肥也不能千篇一律,而是应该针对脂肪
    2012/6/29 11:18:49

    了解脂肪堆积情况,有针对性减肥

    贵州苗药走出深山 2013年销售产值达150亿
    贵州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助推苗药快速发展,去年贵州苗药销售产值达到亿元,成为全国年销售额最大的民族药。苗族医药以其“简便效廉奇”的特殊魅力对许多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有着独特的疗效和优势,我国“苗药”以上集中在贵州,近年来贵州以科技引领苗药产业快速发展,贵州百灵等企业进入全国中成药工业企业强。经过余年努力,全国苗药领域的龙头企业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科研所合作,基于贵州苗药研发的三种新药在今年取得积极进展抗乙肝乙肝病毒的新药替芬泰成为贵州省首个申报和获得临床批件的化药类新药,目
    2014/8/7 9:10:38

    贵州苗药走出深山 2013年销售产值达150亿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