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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药品注册名: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200025 |
生产企业名称: |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单独或联合缺陷)包括:
1.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B型血友病;
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
3.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肝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时;
4.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V缺乏者可能无效;
5.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A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
6.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
有效期: |
36 |
用法用量: |
用法: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
2.用前应先将本品和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预温至20~30℃,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轻轻转动直至本品完全溶解(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
3.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0~100ml,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开始要缓慢,15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每分钟40~60滴),一般每瓶400IU在30~60分钟左右滴完。
4.滴注时,医师要随时注意使用情况,若发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或血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要立即终止使用,并用肝素拮抗。
用量:
1.使用剂量随因子缺乏程度而异,一般每kg体重输注10~20IU,以后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8小时,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时,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每隔24~48小时,可减少或酌情减少剂量输用,一般历时2~3天。
2.在出血量较大或大手术时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剂量。
3.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患者如拟作脾切除者要先于手术前用药,术中和术后根据病情决定。
[不良反应]
尚待规范和积累不良反应的监测资料。
1.快速滴注时可引起发热、潮红、头痛等不良反应,减缓或停止滴注,上述症状即可消失。
2.少数患者会出现颜面潮红、眼睑水肿、皮疹及呼吸急促等过敏反应,严重者甚至血压下降或过敏性休克。
3.本品含红细胞凝集素(抗A、抗B),A、B或AB血型患者大量输注时,偶可发生溶血。
4.偶有报导因大量输注导致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深静脉血栓(DVT),肺栓塞(PE)等。有血栓形成史患者接受外科手术时应权衡利弊,慎用本品。 |
药品规格: |
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Ⅸ400IU(Ⅱ因子400IU、Ⅶ因子200IU、Ⅹ因子400IU),复溶后体积25ml |
注册规格: |
每瓶含人凝血因子IX400IU、II因子400IU、VII因子200IU、X因子400IU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玻璃瓶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526500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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