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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康舒宁 |
药品通用名: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药品注册名: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83058 |
生产企业名称: |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单独或联合缺乏)包括:
1.凝血因子Ⅸ缺乏症(乙型血友病),以及Ⅱ、Ⅶ、Ⅹ凝血因子缺乏症;
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
3.肝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时;
4.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
5.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
6.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
用法: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
2.用前应先将本品及其稀释剂预温至20~25℃,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稀释剂,轻轻转动直至本品完全复溶(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
3.复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开始要缓慢,约15滴/分,15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40~60滴/分),一般在30~60分钟左右滴完。
4.滴注时,医师要随时注意使用情况,若发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或血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要立即终止使用。并用肝素拮抗。
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包括凝血试验指标等来决定给药量。
1.使用剂量随因子缺乏程度而异,一般每kg体重输注10~20IU,以后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时,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每隔24~48小时,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8小时,可减少或酌情减少剂量输用,一般历时2~3天。
2.在出血量较大或大手术时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剂量。
3.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患者如拟作脾切除者要先于手术前用药,术中和术后根据病情决定。 |
药品规格: |
300IU/瓶 每瓶含Ⅸ因子300IU、Ⅱ因子300IU、Ⅶ因子75IU、Ⅹ因子300IU,复溶后体积20ml。 |
注册规格: |
300IU/20ml/瓶 每瓶含Ⅸ因子300IU、Ⅱ因子300IU、Ⅶ因子75IU、Ⅹ因子300IU,复溶后体积20ml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硼硅玻璃模制注射剂瓶、溴化丁基橡胶塞包装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套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3115000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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