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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凝血因子Ⅷ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人凝血因子Ⅷ |
药品注册名: |
人凝血因子Ⅷ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20015 |
生产企业名称: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甲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用法: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25?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适量灭菌注射用水(200IU/瓶溶解至20ml),轻轻摇动,使制品完全溶解(注意勿使产生泡沫),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制品溶解后应立即使用,并在1小时内输完,不得放置。
用量:给药剂量必须参照体重、是否存在抑制物,出血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下列公式可用于计算剂量时参考:
所需凝血因子Ⅷ单位(IU)/次=0.5?患者体重(kg)?需提升的凝血因子Ⅷ活性水平(正常的%)
例:所需凝血因子Ⅷ单位(IU)/次=0.5?50(kg)?30(%)=750IU
一般推荐剂量如下:
1. 轻度至中度出血:单一剂量10?15IU/kg体重,将凝血因子Ⅷ水平提高到正常人水平的20?30%。
2. 较严重出血或小手术:需将凝血因子Ⅷ水平提高到正常人水平的30?50%,通常首次剂量15?25IU/kg体重。如需要,每隔8?12小时给予维持剂量10?15IU/kg体重。
3. 大出血:危及生命的出血如口腔、泌尿道及中枢神经系统出血或重要器官如颈、喉、腹膜后,骼腰肌附近的出血;首次剂量40IU/kg体重,然后每隔8?12小时给予维持剂量20?25IU/kg体重。疗程需由医生决定。
4. 手术:只有当凝血因子Ⅷ抑制物水平无异常增高时,方可考虑择期手术。手术开始时血液中凝血因子Ⅷ浓度需达到正常水平的60?120%。通常在术前按30?40IU/kg体重给药。术后4天内凝血因子Ⅷ最低应保持在正常人水平的60%,接下去的4天减至40%。
5. 获得性凝血因子Ⅷ抑制物增多症:应给予大剂量的凝血因子Ⅷ,一般超过治疗血友病患者所需
剂量一倍以上。 |
药品规格: |
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Ⅷ200IU/瓶,复溶后体积20ml |
注册规格: |
200IU/瓶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硼硅玻璃模制注射剂瓶及丁基橡胶塞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962700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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