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青霉素钠的无菌粉末。按干燥品计算,含C16H17N2NaO4S不得少于96.0%;按平均装量计算,含C16H17N2NaO4S应为标示量的95.0%~115.0%。 【性状】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鉴别】取本品,照青霉素钠项下的鉴别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检查】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取本品5瓶,按标示量分别加水制成每1ml中含60mg的溶液,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2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内容物适量,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青霉素钠4mg的溶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0ml,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灵敏度溶液 精密量取对照溶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青霉素钠1.0μ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青霉素钠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0%),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峰忽略不计。 青霉素聚合物 照分子排阻色谱法(通则0514)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约0.4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1)、系统适用性溶液(2)、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青霉素钠青霉素聚合物项下。 限度 按外标法以青霉素峰面积计算,青霉素聚合物的量不得过标示量的0.1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减失重量不得过1.0%(通则0831)。 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按标示量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60m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标示量为1.0g以下的折算为每1g样品中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标示量为1.0g以上(包括1.0g)每个供试品容器中含l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 酸碱度、细菌内毒素与无菌 照青霉素钠项下的方法检查,均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青霉素钠1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见 青霉素钠含量测定项下。 测定法 见青霉素钠含量测定项下。每1mg的C16H17N2NaO4S相当于1670青霉素单位。 【类别】 同青霉素钠。 【规格】 按C16H17N2NaO4S计(1)0.12g(20万单位)(2)0.24g(40万单位)(3)0.48g(80万单位)(4)0.6g(100万单位)(5)0.96g(160万单位)(6)2.4g(400万单位) 【贮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