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由阿法骨化醇加精制食用植物油并可加适宜抗氧剂制成,含阿法骨化醇(C27H44O2)应为标示量的90.0%~120.0%。 【性状】本品的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深黄色油状液。 【鉴别】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3)。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避光操作。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60粒(0.25μg规格)或40粒(0.5μg规格),精密称定,倾出内容物,囊壳用乙醚洗净。挥净乙醚,精密称定,求出每粒内容物的平均重量。将内容物混匀,精密称取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阿法骨化醇1μ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阿法骨化醇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μ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 取对照品溶液适量,在日光或钨灯光下照射0.5小时,产生一定量反式阿法骨化醇。 色谱条件 用硅胶为填充剂;以石油醚(60~90℃)-乙酸乙酯-四氢呋喃(2∶1∶1)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65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反式阿法骨化醇峰相对阿法骨化醇峰的相对保留时间约为0.94,阿法骨化醇峰与反式阿法骨化醇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阿法骨化醇峰拖尾因子应小于1.5,理论板数按阿法骨化醇峰计算不低于2500。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类别】同阿法骨化醇。 【规格】(1)0.25μg (2)0.5μg 【贮藏】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