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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药品注册名: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200017 |
生产企业名称: |
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单独或联合缺乏)包括:
1. 凝血因子Ⅸ缺乏症(B型血友病),以及Ⅱ、Ⅶ、Ⅹ凝血因子缺乏症;
2. 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
3. 因肝脏疾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肝脏疾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时;
4. 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
5. 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A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
6. 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
有效期: |
36 |
用法用量: |
用法:
1. 本品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
2. 用前应先将本品和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预温至20~25℃,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轻轻转动直至本品完全溶解(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也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0~100ml。
3. 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开始要缓慢,约每分钟15滴,15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每分钟40~60滴),一般在30~60分钟左右滴完。
4. 滴注时,医师要随时注意使用情况,若发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或血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要立即终止使用。并用肝素拮抗。
用量:
1. 使用剂量随因子缺乏程度而异,一般每kg体重输注10~20IU,以后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时,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每隔24~48小时,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8小时,可减少或酌情减少剂量输用,一般历时2~3天。
2. 在出血量较大或大手术时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剂量。
3.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患者如拟作脾切除者要先于手术前用药,术中和术后根据病情决定。 |
药品规格: |
300IU/瓶,复溶后体积20ml。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Ⅸ300IU、因子Ⅱ300IU、因子Ⅶ300IU、因子Ⅹ300IU。 |
注册规格: |
300IU/瓶,复溶后体积20ml。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Ⅸ300IU、因子Ⅱ300IU、因子Ⅶ300IU、因子Ⅹ300IU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硼硅玻璃模制注射剂瓶50ml(冻干)、注射用冷冻干燥无菌粉末用氯化丁基橡胶塞。1套/盒。1套包含人凝血酶原复合物1瓶,灭菌注射用水1瓶。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套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2599000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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