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利福平加适量助溶剂制成的无菌制剂。含利福平(C43H58N4O12)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性状】本品为暗红色疏松块状物和粉末。 【鉴别】(1)取本品适量,加甲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利福平10mg的溶液,照利福平项下的鉴别(2)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以上(1)、(2)两项可选做一项。 【检查】碱度 取本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利福平6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7.8~8.8。 溶液的澄清度 取本品5瓶,分别加水制成每1ml中约含利福平1.2mg的溶液,溶液应澄清(通则0902第一法)。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1.5%。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或存放于2~8℃条件下6小时内使用。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少量乙腈(约利福平10mg加乙腈1ml)溶解,再用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利福平1mg的溶液。 溶剂、对照品溶液、杂质对照品溶液(1)~(3)、系统适用性溶液、灵敏度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利福平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醌式利福平、N-氧化利福平、3-甲酰利福霉素SV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分别不得过标示量的1.5%、1.0%、1.0%;其他杂质按主成分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其他杂质总量不得过标示量的3.5%,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峰忽略不计。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利福平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50EU。 其他 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或存放于2~8℃条件下6小时内使用。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适量,精密称定,加少量乙腈(约利福平10mg加乙腈1ml)溶解,再用乙腈-水(1:1)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利福平0.1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利福平含量测定项下。 【类别】同利福平。 【规格】(1)0.15g (2)0.45g (3)0.6g 【贮藏】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